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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沒啥新鮮事

就將以前在上海生活的故事

跟大家分享囉~

 

有沒有人因為騎腳踏車被罰過款? 在上海,部份道路腳踏車是不得進入的,但從未聽到有人被罰,雖然是我跟劉總違規在先,但還真是感到委屈ㄚ~~~

 

永久牌26吋腳踏車,是我xx歲的生日禮物,瘋狂的劉總與我,在購車後,奮力地由浦西騎回浦東。劉總的那一輛28吋腳踏車,前一年也是這樣弄回家的,想說依照辦理,應該不會有任何問題。 於是劉總就傻乎乎的載著我,悠哉悠哉地騎著,在接近中華路時還被一位大嬸超車。

 

就在復興東路與中華路交叉口,警察直愣愣的盯著我們兩人看了幾秒鐘,指示我們停下,然後開口說話了。

 

警察:我跟你們說明一下,現在內容都將錄音存證,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裁定你們違規行駛,腳踏車不可以騎在人行道上,我必須開單告發。

 

當下我有些氣惱,因為上海人行道上,一堆騎腳踏車和機動車的人,他們怎麼沒被罰?只怪自己運氣太好,被警察逮個正著。後來我還很白目的,問了警察,那 我們前面那位大嬸你怎不罰她?

 

警察: “ 我轉頭看時沒見她在騎“

 

後來劉總告訴我,那大嬸在看到警察時,就已經跳下車,警察回頭看到的是傻傻兩人組,還黏在車上。

 

警察:請繳納5元罰款,喔,對了,原本我還可以罰你們腳踏車載人,但只罰5元以示警告。這是罰單,請簽字。

 

5元?有沒有搞錯? 是的,就是人民幣5元!當場二話不說,馬上簽字並掏出錢來了事。 其實,心理挺佩服這位警察,因為開罰單超專業,開單之前還背出一連串的內容,就像是放錄音機一樣 (以上我只是寫出大概的意思),很想再去找他一次,看能不能將他背誦的內容錄下來… >_<

 

如果這樣的內容被錄影PO上網,應該會被網友瘋狂傳閱並獲得犀利交警的封號吧!

 

這兩輛腳踏車,回台灣時也帶回來了,是一個回憶的紀念呢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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